《招投標法及實施條例解讀與合同注意事項》(2天)針對采購招標方
一、課程簡介
眾所周知,國家為了防止腐敗實現陽光采購,制定了《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以及相應的實施條例,各部委也相繼發文進一步規范采購和招投標市場,但是對于從事采購的采購人員,面對浩如煙海的法律法規,一方面不知道如何入手學習,即使入手也根本抓不住學習主線與重點,另一方面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由于缺乏實戰經驗,往往漏洞百出,慘遭供應商質疑和投訴,因此,想要成為在采購和招投標行業中的專家,通常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方面的能力,第一就是對國家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招投標程序與法律責任有廣泛和深入的理解,第二就是要對招標文件的一般結構和內容及其要點有充分的認知和理解與撰寫能力,第三就是要有豐富的合同相關知識與風險控制工具。本課程就是對以上三方面能力進行系統性闡述并加以實戰案例分享,來幫助采購部門學員全面提升采購招標能力和實戰經驗。
二、培訓目標及收益
1、熟悉招投標的法律法規、流程與程序
2、提高對招標文件的理解和編寫能力
3、掌握合同的不同類型特點及風險預防
三、培訓對象
采購經理、采購專員、采購項目經理、招投標項目經理
四、培訓時間
2天
五、培訓課綱
1、《招投標法及實施條例解讀》課程概述
1.1成為采購招標專家的能力要求?
1.2本課程的結構與知識案例說明
2、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解讀與案例分析
2.1學員需要掌握的我國招投標法律法規一覽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解讀
哪些項目需要招標?招標的形式有哪些?
關于開標、評標與中標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關于招標人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什么?
招投標法明確禁止性的法律規定有什么?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解讀
邀請招標與公開招標、不招標的界定是什么?
關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涵義的解讀有哪些?
關于廢標與澄清的界定是什么?
關于候選中標人法律規定是什么?
2.4《招標投標法》指導下的工程項目招標流程及詳細步驟有哪些?
一、招標人準備工作
二、編制資格預審和招標文件
三、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四、資格預審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六、接收投標文件
七、抽取評標專家
八、開標
九、投標文件評審
十、定標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十三、退還投標保證金
2.5《招標投標法》實際工作中的“問與答”
投標供應商漏報項目是否屬于沒有實質響應招標文件?
2.6《政府采購法》解讀
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范圍有哪些?
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遵循的程序是什么?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單一來源采購
詢價
競爭性磋商
案例分析:某設備采購招標方式對與錯
關于中標人確定及有關合同簽訂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案例分析:“任性”的采購人
《政府采購法》明確禁止性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2.7《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解讀
關于供應商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相關規定
案例分析:資質非 往日不可追
案例分析:XX網絡建設工程項目投訴案
2.8財政部74號令、財政部87號令、94號令
案例分析:不足“3家”處理方式
如何理解94號令四種駁回投訴的情形
一、不符合法定投訴受理條件的
二、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的
三、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
2.9《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的“問與答”
中標人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不含采購標的,簽訂的合同有效么?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請問這種情況需要專家簽署評標報告嗎?
因為業務需求必須采購限定品牌的貨物,如何選擇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最少幾家報名可以開標,競爭性談判可以設置質量認證作為資格審查嗎?
開標時,唱標階段可以公布各投標人的報價嗎?
詢價文件公告期已結束,供應商可以在詢價當日對詢價文件提出質疑嗎?
政府采購投訴時發現投訴人的投訴書出現虛假法人簽名的情況如何處理?
某供應商投標一個采購項目, 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卻沒有包含本項目內容,是否列為無效投標?
添購和追加采購到底有何不同?他們有哪些限制條件?
現場踏勘能作為投標人資格條件嗎?
招標文件的技術參數要求過高,是否可以認定為對供應商的歧視不合理要求?
采購人想要追加合同,供應商可以拒絕嗎?
投標供應商在信用中國中有行政處罰,是否可以認定其無效投標?
中標后廠家提出采購產品已經不生產了,供應商和采購人要求變更產品型號可以嗎?
公司成立年限可以作為資格條件嗎?
進口設備采購項目,進口論證過的專家,可以參加評標嗎?
哪些政采項目適合要求提供樣品?
多家供應商投標同一品牌,供應商數量如何認定?
國企采購如何適用法律法規?
第一候選人什么情況下不能中標?
3、對項目招標文件的關鍵點解讀與案例分析
3.1政府采購招投標過程全景圖
3.2招標文件一般都包括哪些結構與內容?
3.3招標文件分解表(整體+詳細)
3.4招標文件中關鍵控制點解讀
3.4.1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投標哪些事?
總公司能用分公司資質、業績投標嗎?
分公司能用總公司資質、業績投標嗎?
總公司能用子公司資質、業績投標嗎?
子公司能用總公司資質、業績投標嗎?
母子公司是否可以參與同一投標?
案例分析:分公司用總公司業績為什么沒有被認定?
案例分析:業績主體不一樣的風險?
3.4.2聯合體投標應注意哪些規則?
案例分析:錯誤的聯合體導致的廢標
3.4.3對投標者資格預審、符合性審查側重點有何不同?
案例分析:被歧視的“外地人”
3.4.4招標公告有效期、招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到底是咋回事?
案例分析:趕進度的采購項目
3.4.5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通常情況下是如何規定的?
案例分析:保證金導致的廢標
3.4.6小微企業認定哪些事?
小微企業使用中型企業產品價格優惠嗎?
中型企業使用小微企業產品價格優惠嗎?
3.4.7對投標文件的密封和送達一般是如何規定的?
3.4.8招標文件中廢標條款是通常如何規定?
3.4.9投標文件的簽署、蓋章有什么具體要求?
案例分析:不可或缺的“章”
3.4.10什么是★號條款?技術偏離表和商務偏離表是怎么要求的?
案例分析:“★”條款之爭
案例分析:指定貨物品牌行不行?
案例分析:“自身分歧”的采購文件
案例分析:千里之堤 潰于蟻穴
3.4.11評分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案例分析:客觀分不“客觀一致”怎么辦?
案例分析:宏觀的評標標準不好用
案例分析:形同虛設的評標紀律
案例分析:分量不足的“價格分”
3.4.12專家是如何選取的?
案例分析:評委名單能公布嗎?
案例分析:不容忽視的“利害關系”?
案例分析:“缺斤少兩”的評標專家
案例分析:自行確定評標專家行不行?
4、合同類型及合同簽訂應注意的事項
4.1合同的三種類型及其特點
4.1.1總價合同特點及使用范圍
4.1.2成本補償合同特點及使用范圍
4.1.3單價合同特點及使用范圍
4.2合同結構及合同風險提示
4.2.1合同結構與內容
4.2.2合同簽訂時的風險點
4.3政府采購合同實際工作問與答
政府采購合同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多少天需要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如果供應商中標后不能履行合同,決定放棄本次項目,應該如何處理?
政府采購項目中,供應商違反合同怎么處理?
招標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和中標后簽訂的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不一致可以嗎?
某服務采購項目,要求中標供應商簽合同前必須在本地成立分公司,并讓投標供應商響應并承諾可以嗎?
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嗎?
生產廠家中標后,可以授權給該產品的一級經銷商簽訂合同嗎?
如果總公司投標中標了,可以委托當地的分公司履行合同嗎?
中標人營業執照上面的營業范圍沒有包含采購標的,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發布中標公告的當天可以簽訂采購合同嗎?
簽訂采購合同時,采購人表示其中有些設備不再需要,希望將合同付款金額減少,供應商也同意了,可以這樣操作嗎?
采購合同到期后,是重新招標還是續簽就可以?
監管部門需要在政府采購合同上蓋章嗎?
中標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采購人多久可以推薦下一候選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政府采購項目在質疑投訴期間能簽合同嗎?
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項目,過了合同簽訂日期后,該供應商又同意做了,還可以簽訂合同么?
5、培訓總結
5.1課程方案與內容回顧
5.2招投標法律法規回顧
六、培訓教材
《培訓講義》
七、客戶協助
1、培訓場地:可容納培訓人員的會議室或教室(根據企業人數,最佳人數為30人左右,不超過60人);同時將人員分成小組,以U字型擺放,每組5~10名學員。每個學員制作“姓名桌牌”。
2、培訓設備:麥克風(包括擴音設備);投影儀、幕布、白板(以及白板筆、白板擦)、
3、后勤協助:飲用水、果盤等
- 王勝輝:招標實務與案例分析 2023-12-25
- 王勝輝:醫療衛生系統招投標課程培訓大綱 2023-12-25
- 王勝輝:投標文件編制專題培訓大綱 2023-12-25
- 王勝輝:投標實務與技巧提升 2023-12-25
- 張緒才:企業招投標法律風險防范案例解讀培訓課綱 2023-12-25
- 張緒才:企業合同招投標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防范培訓課綱 2023-12-25
- 隋繼周:招投標審計要點及注意事項(1-2天) 2023-12-25
- 隋繼周:招標代理公司政府采購招標實務(1-2天) 2023-12-25
- 隋繼周:評標專家招投標法解讀及評標要點及注意事項(1-2天) 2023-12-25
- 隋繼周:招投標談判七招致勝(2天)—方法+實操演練 2023-12-25
-
上海交大MBA和DBA學位班課程《管理者創新思維與決策管理》在北京中心順利交付
曹愛宏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中層管理人員培訓班《管理者團隊管理實務》在北京圓滿落幕
曹愛宏 2023年11月30日